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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地基與基礎工程 第一節(jié) 灌注樁工程 鉆(沖)孔灌注樁 一、施工準備 材料 ⑵ 泥:宜用 425號或 525號的普通硅酸鹽水泥,有出廠合格證并經試驗合 格。 ⑵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3%。 ⑶碎石:粒徑 10~40mm,含泥量不大于 2%。 ⑷鋼筋:品種和規(guī)格均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 并有出廠合格證和按規(guī)定試驗合格 后才能使用(若為進口鋼材須有進口商檢證及化學成分分析報告) 。 作業(yè)條件 ⑴施工前應作場地查勘工作, 如有架空電線、地下電纜、給排水管道等設施, 妨礙施工或對安全操作有影響的,應先作清除、移位或妥善處理后方能開工。 ⑵施工前應做好場地平整工作, 對不利于施工機械運行的松散場地, 必須采 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場地要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 ⑶應具備施工區(qū)域內的工程地質資料、 經會審確定的施工圖紙、 施工組織設 計或方案、各種原材料及其抽檢試驗報告、 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報告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