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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2章 水利工程基礎知識 本章要求: (一)了解洪水標準和工程等級的劃分; (二)了解水庫的特征水位和水庫特征庫容; (三)熟悉水工建筑的分類及特點; (四)了解水建筑物失事的主要原因; (五)掌握施工導流概念、導流標準、導流基本方法; (六)掌握施工圍堰的類型,圍堰施工技術; (七)熟悉截流的技術與方法。 2.1 洪水標準及工程等級的劃分 2.1.1 洪水標準 在水利水電工程設計中不同等級的建筑物所采用的按某種頻率或重現(xiàn)期表示的洪水稱為 洪水標準,包括洪峰流量和洪水總量。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所采用的洪水標準,分為設計洪水標準和校核洪水標準兩種情況。臨 時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標準, 應根據(jù)建筑物的結構類型和級別, 結合風險度綜合分析, 合理選 擇, 對失事后果嚴重的,應考慮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措施。各類水利水電工程的洪水標準應按 《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 (SL252—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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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xiāng)村水利的組織基礎Ξ ———以荊門農田水利調查為例 羅興佐 賀雪峰 “水利是農業(yè)的命脈”。對于糧食產區(qū)特別是 水稻產區(qū)來說 ,農田水利及農業(yè)用水是最為重要 的生產性公共物品 (準公共物品) ,對于農民收入 和農業(yè)收成 ,都具有決定性意義。農田水利作為 公共物品 ,因為難以克服外部性 ,而容易出現(xiàn)嚴重 的供給不足。且傳統(tǒng)的以人民公社體制為基礎的 大型水利設施與目前建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農 戶承包制經濟模式存在著嚴重的不適應。 農田水利和農業(yè)用水作為生產性公共物品 , 是鄉(xiāng)村治理研究的基本內容之一。從鄉(xiāng)村治理的 角度來看 ,農民的合作能力 ,鄉(xiāng)村關系狀況及以此 為依托的國家任務 ,構成了目前農田水利供給的 主要變量。進一步說 ,農田水利作為公共物品 ,承 包制農戶不能 (或很難) 單家獨戶地獲取 ,而需要 在不同層面①進行合作。不同層面的合作成本是 不同的 ,因為合作方式和合作所要解決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