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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qū)在建立水 利執(zhí)法體系試點工作中,積極探索加 強村級水政建設的新路,建立了村水 政員隊伍。 l、組建村水政員隊伍 ①明確職責。水政員應履行四條 職責,一是宣傳水法規(guī);二是調解村 內水事糾紛;三是及時報告并協助查 處水事違法案件;四是做好村內水資 源管理保護工作。 ②堅持標準。在選拔水政員時堅 持了三條標準:一是熱愛水利事業(yè), 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調解糾紛能力; 二是遵紀守法,辦事公道;三是工作 認真,敢于負責。 ③嚴格程序。嚴格的程序是選拔 合格人員的可靠組織保證。具體辦法 是:由村提名,水利站考核,鎮(zhèn)政府批 準任命,報區(qū)水利局備案。 ④組建隊伍。全區(qū)選拔任命了 41 0名村水政員,設水政員的村占總 村數的 97.6 。410名水政員,主要 由村治保主任、水利隊(組)負責人, 民兵連長、村委主任、副主任等方面 的人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