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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3: 建設項 目水 資源論 證報 告書 專 家 復 查 評 審 表 (試行) 項目名稱: 承擔單位: 審查機關: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 一、 報告書復查評審應嚴格執(zhí)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等各相關規(guī)定和 要求。對于《導則》未能覆蓋的內容,可參照《導則》或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 報告書評審指標劃分為六項,總分為 100分。報告書等級分為優(yōu)秀、合格 和不合格三個等級。 三、 評分少于 60分或任一單項得分不合格 (即單項得分與該項滿分的比例小于 60%),為不合格;報告書總評分在 80分以上(含 80分)的,為優(yōu)秀;其余情況為合 格。 四、 在實際論證工作中按規(guī)定可以省略部分內容的,則僅計算實際項目得分, 并折算成百分制得分,確定報告書復查評審等級。 五、 專家組根據專家的專業(yè)領域指定專家負責復查評審的部分(或全部)內容; 專家只需對負責復查評審的內容評分。 六、 專家組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