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span class="single-tag-height">6KB
頁數: 3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國務院令第 138號 頒布日期: 19931213 實施日期: 19940101 頒布單位:國務院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土地、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合理調節(jié)土地增 值收益,維護國家權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 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 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三條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本 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征收。 第四條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 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 第五條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 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條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fā)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
格式:pdf
大?。?span class="single-tag-height">6KB
頁數: 3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國務院令第 138號 頒布日期: 19931213 實施日期: 19940101 頒布單位:國務院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土地、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合理調節(jié)土地增 值收益,維護國家權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 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 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三條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本 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征收。 第四條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 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 第五條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 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條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fā)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