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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超過 250 米的高層建筑設計的特 殊防火措施 一、應設置環(huán)形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凈高不應小于 4米,凈 寬不應小于 5米。 二、建筑的底邊至少有周邊長度的 1/3 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 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 5.00m、進深大于 4.00m裙房,且在此范圍 內(nèi)必須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 三、消防撲救場地的進深,從建筑外墻面起算,不應小于 21 米。 四、宜充分利用穿梭電梯等專用電梯進行疏散, 而作為疏散用 的電梯應符合消防電梯要求。 五、不應設置剪刀樓梯。 六、宜在屋頂設置消防水池, 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xù)時間 內(nèi)室內(nèi)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七、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線路, 除配電干線 (含供電干線及分 支干線)應采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外, 應采用阻燃低煙無鹵電 纜。 2 防火措施的制定說明 一、應設置環(huán)形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凈高不應小于 4 米,凈 寬不應小于 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