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通
更新時間:2024.12.28
《入河排污口監(jiān)督管理辦法》

格式:pdf

大?。?span class="single-tag-height">10KB

頁數(shù): 6頁

《入河排污口監(jiān)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入河排污口監(jiān)督管理, 保護水資源, 保障防洪和工程設施安全, 促進水 資源的可持續(xù)利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 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江河、湖泊(含運河、渠道、水庫等水域,下同)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 口,以及對排污口使用的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前款所稱排污口,包括直接或者通過溝、 渠、管道等設施向江河、 湖泊排放污水的排污 口,以下統(tǒng)稱入河排污口;新建,是指入河排污口的首次建造或者使用,以及對原來不具有 排污功能或者已廢棄的排污口的使用; 改建,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的排放位置、 排放方式等 事項的重大改變;擴大, 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排污能力的提高。入河排污口的新建、改建和 擴大,以下統(tǒng)稱入河排污口設置。 第三條 入河排污口的設置應當符合水功能區(qū)劃、水資源保護規(guī)劃和防洪規(guī)

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

格式:pdf

大?。?span class="single-tag-height">62KB

頁數(shù): 10頁

附件: 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 (試行) 申請單位(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監(jiān)制 填報要求 1、申請設置入河排污口所有單位包括企業(yè)、市政(含污水 處理廠)等應填報本申請書。 2、用鋼筆填報,藍、黑墨水均可,書寫工整、清晰,填報 數(shù)據(jù)用阿拉伯數(shù)字,文字用漢字說明。 3、必須按 “填寫說明 ”如實規(guī)范填寫。若申請單位同時申 請設置兩個以上(含兩個)排污口的,應分別填寫每個排污口的 有關信息。 4、表格提交一式六份,每份需加蓋公章,一并提交 給排污 口設置的審批單位。 申請單位 1 法人代表 2 詳細地址 3 郵政編碼 單位性質(zhì) 4 主管機關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取用水量 (萬噸 / 年) 5 服務面積( km2)5 服務人口 5 排污口設置 類型 6 新建 排污口 性質(zhì) 6 企業(yè) 改建 市政 擴大 其他 排放方式 6 連續(xù) 入河方式 6 明渠()、暗管() 泵站()、

熱門知識

河道排污口統(tǒng)計表

精華知識

河道排污口統(tǒng)計表

最新知識

河道排污口統(tǒng)計表
點擊加載更多>>

相關問答

河道排污口統(tǒng)計表
點擊加載更多>>
專題概述
河道排污口統(tǒng)計表相關專題

分類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