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pdf
大?。?span class="single-tag-height">98KB
頁數(shù): 7頁
三、注冊建筑師報考條件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續(xù)考人員可持上年度準考證(注明檔案號)報考。 2、首次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符合 “2010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yè)、學歷及工 作時間要求 ”(見附件 2)規(guī)定; (2)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的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 15 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 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 其中 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②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 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3、職業(yè)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標準, 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 700 個單元(至少二個年度) 的職業(yè)實踐訓練。 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 《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 手冊》以供審查。
格式:pdf
大?。?span class="single-tag-height">46KB
頁數(shù): 5頁
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除續(xù)考人員外,不再辦理新的部分科目考試; 2.新參加考試的人員按照“ 2013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 間要求”(附件 2)執(zhí)行; 3.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新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 1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 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 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 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4.首次報考一級注冊建筑師,其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 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 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 冊》,以供審查。 5.根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