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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射砂漿、混凝土基本要求 【學員問題】噴射砂漿、混凝土基本要求? 【解答】 1.噴射砂漿、混凝土加固應參照《水利水電地下工程錨噴支護施工技術規(guī)范》 (SDJS7-85)進行施工。 2.應優(yōu)先選用不低于 32.5 級的優(yōu)質普通硅酸鹽水泥。砂石料和水的質量應滿足《水工混 凝土施工規(guī)范》(SDJ207-82)的規(guī)定,砂料應用中、粗砂,碎石粒徑為 5~15mm,回彈下 來的骨料不能重復使用。 在使用速凝劑時, 不得用含有活性二氧化硅的骨料, 水泥凈漿試驗的初凝時間不得大于 5 分鐘,終凝時間不得超過 10分鐘。 3.施工前,應進行材料的配合比設計和試噴,在保證噴層性能指標滿足設計要求,盡量 減少水泥和水的用量的前提下,選用適宜的配合比。 4.對錨噴工程,錨孔內粉塵和積水必須清除干凈,錨孔深度應達到設計要求,用水泥砂 漿錨固鋼筋應采用先注漿后插筋的程序,錨孔注漿必須飽滿,所用鋼筋應調直、除銹、 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