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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技 術 交 底 表 表 AQ-C11-1 編號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交底部位 結(jié)構基礎 施工 工種 瓦工 安 全 技 術 交 底 內(nèi) 容 交底內(nèi)容: 瓦工、抹灰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 一 )瓦工 1. 在深度超過 1.5m砌基礎時,應檢查槽幫有無裂縫、水浸或坍塌的危險隱患。送料、砂漿要設有溜槽, 嚴禁向下猛倒和拋擲物料工具等。 2. 距槽幫上口 lm以內(nèi),嚴禁堆積土方和材料。 砌筑 2m以上深基礎時, 應設有梯或坡道, 不得攀跳槽、 溝、 坑上下,不得站在墻上操作。 3. 砌筑使用的腳手架,未經(jīng)交接驗收不得使用。驗收使用后不準隨便拆改或移動。 4. 在架子上用刨錛斬磚,操作人員必須面向里,把磚頭斬在架子上。掛線用的墜物必須綁扎牢固。作業(yè) 環(huán)境中的碎料、落地灰、雜物、工具集中下運,做到日產(chǎn)日清、自產(chǎn)自清、活完料凈場地清。 5. 腳手架上推放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