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固定資產重估價 | 外文名 | revaluations of fixed asse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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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模式 | 價格計價 | 來????自 | 《固定資產》 |
使用年限 | 較長 |
(1)資產的市場價值發(fā)生重大下跌;
(2)資產的使用程序或方式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資產的實物形態(tài)發(fā)生重大變化;
(3)影響價值的商業(yè)環(huán)境或法律因素發(fā)生重大的不利變化,或者管制當局采取不利的行動或作出不利的評價;
(4)累計成本大大高于原先期望取得或建造的;
(5)當期及過去的經營損失或現金流量損失或預測表明,持續(xù)損失與一項以盈利為目的資產相聯系。
出現上述情況則表明資產的賬面價值不可恢復。減值損失按照賬面價值超過公允價值的差額計量。公允價值是自愿雙方在現行交易中買賣資產的金額,而不是強買強或清算出售。收的標價是公允價值的最佳標志,應當作為計量的基礎。如果無法得到標價,公允價值的估計應當以物定環(huán)境可獲得的 最佳信息為基礎,應當考慮同類資產的價格和估價方法的結果估價方法包括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貼現率含風險因素)、期權定價模型、期權調整擴展模型、矩陣定價和基本分析。
減值確認后,減少的賬面價值應當作為資產新的成本,并在剩余的使用內計提折舊。
減值損失在損益表中作為稅前的持續(xù)營業(yè)收入,如果所編報的損益表包含“營業(yè)利潤”項目,則必須包括減值損失。確認減值損失的主體應當年吧下內容:
(1)說明減值資產及發(fā)生減值的條件和事實;
(2)減值損失的金額和公允價值確定的方法;
(3)如果減值損失未在損益表中單獨反映或未在括號中說明,則說明減值損失的分類方法;
(4)減值對分部業(yè)務的影響
我國企業(yè)在特定條件下也可以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重估。參見“資產評估”。
根據歷史成本原則,固定資產按照取得時的價格計價,此后不作調整。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1993年發(fā)布的第16號準則《固定資產》提出了重估價的基本模式。
(1)重估的依據是現行市場價值,重估價由有資格專業(yè)人員進行。
(2)重估價的增值部分列為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一個單獨的項目(假定為“重估價準備”),不確認收益;如果重估價低于賬面凈值,其差額首先沖減生估價準備,不足部分則作為當期損失。如果某一項固定資產以前估價凈損失已作為費用,則以后的估價增值部分應作為收益處理,但不得超過以前估價的損失。
(3)固定資產重估價后,應當調整累計折舊。如果按照市價對建筑物進行重估,將其累計折舊和與其等額的固定資產原值沖銷,再將重 增值部分加入固定資產原值。如果是根據物價指數重估固定資產,則應當對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均作調整,使調整拍的固定資產重估價等于其原值減累計折舊。
(4)折舊額應當根據生估后的價值計算。重估減值時,已經將損失計入當期損失,折舊額即以較低的固定資產重估價為基礎。重估增值時,增值部分的折舊不得作為當期費用,而是直接作為利潤。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95年3月發(fā)布了根據SFAS第121號《長期資產減值和長期資產清理會計》,認為,當一項長期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非貼現、無利息費用)低于其賬面價值時,就應確認減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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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固定資產具有突出的行業(yè)特征,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時,必須進行專門估價才能滿足會計核算需要。本文從分析高速公路固定資產特征入手,對高速公路固定資產估價入賬問題進行探討,提出筆者的一些見解。
1、實行新準則后,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核算發(fā)生了變化。舊準則對固定資產的盤盈在批準轉銷前通常是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批準轉銷后則從該科目轉入“營業(yè)外收入”科目。按新準則規(guī)定,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固定資產盤盈不再計入當期損益,而是作為以前期間的會計差錯,并根據相關規(guī)定進行更正。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2006)的規(guī)定,前期差錯,是指由于沒有運用或錯誤運用下列兩種信息,而對前期財務報表造成漏報或錯報:編報前期財務報表時預期能夠取得并加以考慮的可靠信息;前期財務報告批 準報出時能夠取得的可靠信息。前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錯誤、疏忽或曲解事實、舞弊產生的影響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盤盈等。
企業(yè)在盤盈固定資產時,首先應確定盤盈固定資產的原值、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凈值。根據確定的固定資產原值借記“固定資產”,貸記“累計折舊”,將兩者的差額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其次再計算應納的所得稅費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接著補提盈余公積,貸記“盈余公積”;最后調整利潤分配,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固定資產盤虧
固定資產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企業(yè)在財產清查中盤虧的固定資產,按盤虧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處理時,按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應計入營業(yè)外支出的金額,借記“營業(yè)外支出——盤虧損失”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固定資產處置,包括固定資產的出售、轉讓、報廢和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
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
(1)該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tài);
(2)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
(1)企業(yè)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對其預計凈殘值進行調整。
(2)企業(yè)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發(fā)生固定資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固定資產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準備后的金額。
(3)企業(yè)將發(fā)生的固定資產后續(xù)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一般來說,固定資產原值應當按照其取得時的實際成本入賬。但是由于固定資產的來源渠道不同,其價值構成的具體內容也有所差異,固定資產凈額=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固定資產的原價-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凈值-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