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保合,男,1964年3月生,河南新鄉(xiāng)人,中共黨員,武漢水電學院水工結構專業(yè)大學畢業(yè),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現任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局長。

是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左岸山體滲漏探測同位素方法及關鍵技術研究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多級子L板消能泄洪洞的研究與工程實踐項目獲2004年大禹水利科學技術一等獎。主編的著作有:《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建設與管理卷、工程技術卷和《從小浪底走來》等,編著了《西霞院反調節(jié)水庫大壩復合土工膜應用實踐》等書籍。

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驗收組織與實施造價信息

市場價 信息價 詢價
材料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市場價
(除稅)
工程建議價
(除稅)
行情 品牌 單位 稅率 供應商 報價日期
PP底水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宏時

kg 13% 深圳市宏時化工有限公司
國光它活 品種:國光它活;類型:殺菌劑;規(guī)格:1L×10袋;系列:大樹移植系列產品(四川國光系列);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四川國光

13% 貴州聚佳園林資材銷售有限公司
FERRYCID除銹劑 規(guī)格:1 L/瓶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13% 陜西邁輪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FERRYCID除銹劑 品種:除銹劑;規(guī)格:25 L/桶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菲力

13% 陜西邁輪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FERRYCID除銹劑 規(guī)格:25 L/桶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13% 陜西邁輪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FERRYCID除銹劑 規(guī)格:10 L/罐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13% 陜西邁輪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FERRYCID除銹劑 品種:除銹劑;規(guī)格:10 L/罐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菲力

13% 陜西邁輪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河水泥硬化劑行情液體硬化劑報價 20KG*20KG/FLD-001 聚氨酯環(huán)氧樹脂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思達一

kg 13% 蘇州益旭建材有限公司
材料名稱 規(guī)格/型號 除稅
信息價
含稅
信息價
行情 品牌 單位 稅率 地區(qū)/時間
水泥聚合物防水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m2 河源市龍川縣2014年4季度信息價
水泥聚合物防水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m2 河源市龍川縣2013年3季度信息價
水泥聚合物防水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m2 河源市龍川縣2011年3季度信息價
水泥聚合物防水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m2 河源市龍川縣2010年4季度信息價
水泥聚合物防水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m2 河源市龍川縣2016年2季度信息價
水泥聚合物防水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m2 河源市龍川縣2016年1季度信息價
水泥聚合物防水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m2 河源市龍川縣2015年4季度信息價
水泥聚合物防水 查看價格 查看價格

m2 河源市龍川縣2015年4季度信息價
材料名稱 規(guī)格/需求量 報價數 最新報價
(元)
供應商 報價地區(qū) 最新報價時間
分項工程驗收 500×500|1塊 3 查看價格 深圳市萬建通達廣告有限公司 廣東   2018-11-26
分項工程驗收 500×400|1塊 3 查看價格 深圳市萬建通達廣告有限公司 廣東   2018-11-26
攔污柵(格柵)、閘板---水利工程 具體見圖紙|4m2 1 查看價格 新河縣昊洋水利機械廠 廣東  中山市 2016-06-22
水利工程信息"一張圖"系統集成 詳見附件|1套 1 查看價格 廣州市熹尚科技設備有限公司 全國   2020-05-19
水利思想牌 (1)規(guī)格:長x寬x高=1.5mx1.5mx0.1m (2)材質:304不銹鋼材質|13個 2 查看價格 廣州千藝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廣東  深圳市 2022-09-30
水利碎石 比較大的|1m3 1 查看價格 潮連浩江沙石場 廣東  佛山市 2015-09-06
水利測功機 (含靜校裝置) 用于電機發(fā)動機等動力機械輸出功率測試 SG-400|4臺 1 查看價格 濟南金恒翔機電有限公司 山東  濟南市 2015-07-08
水利測功機 (含靜校裝置) 用于電機發(fā)動機等動力機械輸出功率測試 SG-50|8臺 1 查看價格 濟南金恒翔機電有限公司 山東  濟南市 2015-09-22

《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驗收組織與實施》 共分十一章,分別闡述了水利工程建設程序和驗收管理,小浪底工程建設和驗收管理,法人驗收,階段驗收,專項驗收,庫區(qū)清理及移民安置專項驗收,安全鑒定,工程質量監(jiān)督與評定,竣工財務決算與審計,竣工驗收以及工程移交與初期運行。

前言

第一章 水利工程建設程序和驗收管理

第一節(jié) 水利工程建設基本程序

第二節(jié) 水利工程驗收管理

第二章 小浪底工程建設和驗收管理

第一節(jié) 小浪底工程建設

第二節(jié) 小浪底工程驗收管理

第三章 法人驗收

第一節(jié) 驗收組織

第二節(jié) 驗收程序

第三節(jié) 驗收資料

第四章 階段驗收

第一節(jié) 截流階段驗收

第二節(jié) 水庫下閘蓄水驗收

第三節(jié) 首(末)臺機組啟動驗收

第五章 專項驗收

第一節(jié) 水土保持專項驗收

第二節(jié) 環(huán)境保護專項驗收

第三節(jié) 工程消防專項驗收

第四節(jié) 工程檔案專項驗收

第五節(jié) 勞動安全衛(wèi)生專項驗收

第六章 庫區(qū)清理及移民安置專項驗收

第一節(jié) 施工區(qū)清場驗收

第二節(jié) 庫底清理驗收

第三節(jié) 庫區(qū)一期移民安置驗收

第四節(jié) 專項工程驗收

第七章 安全鑒定

第一節(jié) 蓄水安全鑒定

第二節(jié) 竣工前補充安全鑒定

第三節(jié) 滲控專題安全鑒定

第四節(jié) 初期運用技術評估

第五節(jié) 竣工驗收技術鑒定

第八章 工程質量監(jiān)督與評定

第一節(jié) 質量管理

第二節(jié) 質量監(jiān)督

第三節(jié) 質量評定

第九章 竣工財務決算與審計

第一節(jié) 投資完成情況

第二節(jié) 竣工財務決算編制

第三節(jié) 審計、稽察和檢查

第十章 竣工驗收

第一節(jié) 工程部分竣工初步驗收

第二節(jié) 移民部分竣工初步驗收

第三節(jié) 竣工驗收

第十一章 工程移交與初期運行

第一節(jié) 工程移交

第二節(jié) 工程初期運行

參考文獻與資料

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驗收組織與實施作者簡介常見問題

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以下簡稱小浪底工程)位于黃河干流最后一個峽谷的出口處,上距三門峽水利樞紐130km,下距鄭州黃河花園口水文站128km,控制黃河流域面積的92.3%。大壩為壤土斜心墻堆石壩,最大壩高160.00m,壩頂長1667.00m,水庫總庫容126.5億,為大(1)型工程。小浪底工程以復雜的地形地質、特殊的水沙條件、嚴格的運用要求,被中外建設者稱為最具挑戰(zhàn)性的工程之一。

小浪底水利樞紐主體工程于1994年9月開工建設,1997年10月大河截流,1999年10月水庫下閘蓄水并投入初期運行,2000年1月首臺機組并網發(fā)電,2001年12月全部機組并網發(fā)電,主體工程完工。2002年12月,通過了水利部主持的竣工初步驗收,2009年4月,通過了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與水利部共同主持的竣工驗收。2100433B

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驗收組織與實施作者簡介文獻

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簡介 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簡介

格式:pdf

大小:79KB

頁數: 未知

評分: 4.8

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簡介胡寶玉河海大學黃河中、上游河段是我國水力能源基地,規(guī)劃梯級水電站幾十座,總裝機容量近2000萬kW。在該地區(qū)已先后建成7座大、中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達368.7萬kW;在建大型電站2座,共裝機340~380萬kW。小浪底水電...

立即下載
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簡介 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簡介

格式:pdf

大小:79KB

頁數: 1頁

評分: 4.7

小浪底水利樞紐主要由攔河大壩、泄洪系統及發(fā)電系統組成。擬建大壩為粘土斜墻堆石壩,水庫正常蓄水位275m。設計洪水流量40000m~3/s,總庫容126.5億m,其中有效庫容51億m~3,淤積庫容75.5億m~3。壩頂高程281m,最大壩高154m,壩頂長1317m,寬15m。壩體總方量4813萬m~3。主體工程土石方總開挖量為3240萬m~3,土石方總填筑量為5040萬m~3,混疑土和鋼筋混凝土269萬m~3。泄洪建筑物包括9條輸水隧洞。其中明流泄洪洞三條,尺寸(寬×高)為10m×11.5m,10m×12m,10m×13m。由導流改建而成的孔板消能泄洪洞三條,洞徑14.5m及三條洞徑6.5m的排沙洞,此外,還設有一座正常溢洪道和一座非常溢洪道,最高洪水位時,其最大泄洪能力可達20000m~3/s。發(fā)電系統由6條洞徑7.5m的發(fā)電引水隧洞和地下廠房、尾水洞及擋沙閘組成。其地下廠房總開挖長度251.5m,最大跨度26.2m,最大開挖高度57.94m。內裝6臺30萬kW混流式水輪機??傃b機容量180萬kW,保證出力30.5萬kW,年發(fā)電量51億kW·h。

立即下載

【發(fā)布文號】水移[1994]468號

【生效日期】1994-10-27

【失效日期】

【文件來源】

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移民安置實施管理辦法

(1994年10月27日水利部水移[1994]468號通知發(fā)布)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以下簡稱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的管理,保證小浪底工程建設順利進行,促進庫區(qū)經濟發(fā)展,根據國務院頒發(fā)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和《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關于加強水庫移民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以及有關政策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小浪底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貫徹開發(fā)性移民方針,以大農業(yè)為基礎,以水土資源為主要依據,結合二、三產業(yè)的發(fā)展,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好移民。

第四條國家對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采取前期補償、補助與后期生產扶持的辦法。

第五條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實行下列原則:

(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關系,移民區(qū)和移民安置區(qū)應當服從國家整體利益安排;

(二)堅持國家扶持、政策優(yōu)惠、自力更生、各方支援的原則;

(三)遵循國家批準的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初步設計階段水庫淹沒處理及移民安置規(guī)劃總體方案與原則,按水利部和河南、山西兩省簽定的投資包干協議執(zhí)行。

規(guī)劃全部實施完成并經過扶持,移民的生產生活水平要逐步達到或者超過原有水平,并為移民安置區(qū)長遠的經濟發(fā)展創(chuàng)造條件。

第六條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與庫區(qū)建設、經濟開發(fā)要重視水土保持、環(huán)境保護工作,要有改善、保護水土資源的措施。

第七條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和庫區(qū)建設、經濟開發(fā),必須依靠科學技術,重視智力開發(fā),引進和培養(yǎng)專業(yè)人才,鼓勵結合移民進行科技研究,加強科技開發(fā),大力推廣先進技術。

第八條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實行水利部領導、業(yè)主管理、兩省包干負責、縣為基礎的管理體制。

水利部負責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的宏觀協調工作;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以下簡稱小浪底建管局)具體負責移民安置管理工作,下設移民局為日常辦事機構。

小浪底工程淹沒區(qū)、安置區(qū)的省、市(地)、縣(市),設立移民管理機構,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qū)范圍內的小浪底移民安置工作。

第九條國家對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的優(yōu)惠政策另行制定。

第二章規(guī)劃管理

第十條河南、山西兩省應在國家批準的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初步設計階段水庫淹沒處理及移民安置規(guī)劃總體方案和投資概算基礎上,認真組織有移民安置任務的縣(市),按照移民安置實施階段規(guī)劃設計大綱和兩省根據移民安置投資總概算分解到各縣(市)的控制指標,編制各縣(市)的移民安置實施規(guī)劃,在控制指標范圍內,可按照“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更符合實際”的原則對初步設計提出的安置方案進行優(yōu)化設計。

第十一條各縣(市)的移民安置實施規(guī)劃的編制,由各縣(市)人民政府負責、黃河水利委員會設計院(以下簡稱黃委設計院)參加,經地(市)初審、省移民局(辦)匯編并會同小浪底建管局審查后上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同時報國家計委、水利部備案,送小浪底建管局備查。

涉及鄉(xiāng)鎮(zhèn)遷建方案變更的,應進行充分的論證并提出專題報告,經省移民局(辦)審核同意后報小浪底建管局審批,同時報水利部備案。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涉及總體規(guī)劃方案變更的,要按程序報送原批準單位審批。

第十二條在移民安置期間,由于物價、糧價上漲及遇到不可抗御的自然災害等原因,允許對原審定的補償標準及范圍進行必要的調整,在省移民局(辦)的配合下,由黃委設計院提出階段性的調整投資概算報告,送小浪底建管局審核后報水利部,經國家批準后執(zhí)行。

第三章移民安置

第十三條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實施方案確定后,淹沒區(qū)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機構應事先與安置區(qū)人民政府協商,達成協議,并負責為移民辦理劃撥調整土地轉讓手續(xù)或招工進廠手續(xù),以保證移民生產生活。對農業(yè)安置的移民應不少于一畝的基本口糧田。

移民自愿投親靠友的,由遷出地和安置地縣、鄉(xiāng)人民政府與移民簽定協議,辦理有關手續(xù);遷出地人民政府應當將相應的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交給安置地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移民的生產和生活。

第十四條在移民安置區(qū)和工程受益區(qū)興辦的建設項目和老企業(yè)的改、擴建項目,應當按一定比例安置移民,并享受相應的優(yōu)惠政策,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條小浪底移民安置區(qū)安置工作應做到:移民的分批安置原則上應超前于工程建設進度的要求,移民的生活安置與生產安置同步,移民的生活生產安置與公益設施建設同步,鞏固移民遷建成果。

第十六條因興建小浪底工程需要遷移的鄉(xiāng)鎮(zhèn)和企事業(yè)單位,按原規(guī)模、原功能和原標準建設的投資列入移民概算,包干使用。因擴大規(guī)模和提高標準的,其增加的投資分別由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自行解決。

第十七條按小浪底工程移民安置實施規(guī)劃,需要搬遷的移民,不得借故拖延搬遷,經安置的移民不得返遷。

第十八條國家鼓勵和支持需要搬遷的鄉(xiāng)鎮(zhèn)提前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廠礦及企事業(yè)單位提前搬遷,在資金和物資等方面優(yōu)先供應。對于自籌資金提前搬遷的移民和企事業(yè)單位等,不得減少應得的移民搬遷經費。

第十九條小浪底工程建成后形成的水面和消落區(qū)土地,屬國家所有,由工程管理單位統一管理。在服從水庫統一調度和安全的前提下,可優(yōu)先組織移民開發(fā)利用。具體的開發(fā)利用管理辦法由工程管理單位另行制定。

第二十條嚴格限制淹沒區(qū)的基本建設,自兩省按水利部的要求發(fā)布的停建令規(guī)定日期起,在265米淹沒線以下區(qū)域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265~276米淹沒、影響范圍內,確因生產生活急需,采取其他措施不能替代的小型技術改造或簡易配套項目,經小浪底建管局同意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方可建設。凡擅自建設的,一律不予補償。

第二十一條要加強淹沒區(qū)的戶籍管理,嚴格控制非淹沒區(qū)人口遷入淹沒區(qū)。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將人口的增長控制在國家審定的本省平均人口增長率之內,對自行遷入的人口,國家不負責搬遷安置。

第四章實施管理

第二十二條小浪底工程移民經費實行包干責任制,由水利部直接下達小浪底建管局,由建管局根據包干協議和移民安置計劃分年撥付兩省移民機構。

第二十三條小浪底建管局按照批準的移民安置總體規(guī)劃、投資概算及移民安置實施規(guī)劃進行宏觀調控,并負責中長期計劃、年度基建計劃的綜合平衡匯編,報水利部審定后按批準的年度計劃中工程和移民的投資比例下達,在實施中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省移民局(辦)根據實施規(guī)劃按移民動遷的先后、數量多少和實物補償標準負責編制年度計劃上報小浪底建管局,并依據下達的計劃,嚴格項目管理;

縣(市)移民局(辦)具體負責移民安置規(guī)劃的實施,市(地)移民機構負責監(jiān)督、協調。

第二十四條小浪底工程移民實行建設監(jiān)理制度,具體的監(jiān)理辦法和有關事宜由小浪底建管局和承擔小浪底工程移民監(jiān)理任務的單位按照水利部頒發(fā)的《水利工程建設監(jiān)理規(guī)定》(試行)和國家的其它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小浪底工程移民的具體情況協商制定,報水利部批準后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小浪底工程建設征用的土地,由國務院統一審批,一次辦理征地手續(xù)。按移民安置進度計劃和國家審定的補償安置標準分期撥款,由縣(市)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用于土地開發(fā)和移民的生產生活安置。

第二十六條凡用移民經費安排的工程項目都應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履行報批手續(xù);列入年度的基建項目,實行項目管理,并根據開發(fā)項目的需要及專業(yè)設施的設計要求進行招標投標,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二十七條小浪底工程各級移民管理部門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內容主要包括移民投資的使用方向、范圍及完成情況;工程量完成情況和達到的形象面貌;工程質量情況及施工管理和相應的配套措施等。同時要接受審計、統計、財政、稅務和監(jiān)理等部門的監(jiān)督。

第二十八條各級移民管理機構要加強工程驗收工作,建立健全驗收制度。移民安置工程(項目)完成后應對工程完成情況,概(預)算情況,移民生產生活安置初期運行情況和經濟效益提出總評價,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并落實有關部門限期解決。

省、市(地)應根據工程建設進度,組織設計、施工、管理、建行、監(jiān)理等有關部門參加,進行分部分項、階段性(中間)驗收。

工程竣工后由小浪底建管局會同兩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移民工作進行檢查和驗收,并報水利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為了及時準確地掌握移民生產、生活安置進展情況,各級移民管理機構要按移民安置與基建進度定期逐級報送統計報表,建立并完善移民信息系統。

第五章財務管理

第三十條小浪底工程移民經費的管理原則是: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小浪底建管局負責全部移民經費的管理工作;省、地(市)、縣移民管理機構負責本級和所屬單位經費的管理工作,并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二)專款專用。小浪底工程移民經費是專門用于庫區(qū)移民安置的專項經費,各級移民管理機構必須按照上級批準的用途和年度計劃所指定的項目使用,嚴禁挪作他用。

(三)結余留用。包干結余,省屬項目由省人民政府安排用于移民,非省屬項目由包干單位安排使用。

第三十一條移民經費要按基本建設程序管理,按計劃、進度、按預算,按程序撥款,執(zhí)行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和報表格式,并按規(guī)定報送會計報表和竣工決算。

工程價款的結算,按合同項目,完成多少工程,結算多少價款的原則辦理。

第三十二條各級移民管理機構的財產凡用移民經費購置、自制或調人的,一律入帳統一管理,為移民機構固定資產。

第三十三條各級移民管理機構,要設立適應移民業(yè)務的財會機構,配備與財會業(yè)務相應的會計主管和會計。

第三十四條各級移民管理機構,要認真執(zhí)行國家移民政策、移民項目的補償標準和各項財經制度;定期檢查分析計劃執(zhí)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效果,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要接受上級財務主管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

第三十五條實行審計監(jiān)督制度。各級移民管理機構要接受國家審計機關和上級移民主管單位審計機構的審計監(jiān)督。審計的重點是移民安置計劃完成情況,移民經費收付決算情況,執(zhí)行國家財經法規(guī)制度和遵守移民政策的情況。必要時,實行委托審計。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在小浪底工程移民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水利部和各級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三十七條任何單位非法占用移民經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退還,可以并處罰款,對主管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個人非法占有移民經費的,以貪污論處,并要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各級移民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在移民搬遷和安置過程中,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擾亂公共秩序,致使工作、生產不能正常進行,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 則

第四十條小浪底建管局,河南、山西兩省人民政府的移民主管機構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報水利部備案。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頒發(fā)之日起施行。

作品目錄

序言

前言

第一章 黃河斷流的基本情況及其影響

第二章 斷流、效率與水權制度

第三章 水權理論與水權制度的國際比較

第四章 黃河流域水權制度的歷史變遷

第五章 現代黃河水權制度的形成

第六章 黃河水權制度創(chuàng)新的基本思路

第七章 水權與黃河水權的界定

第八章 水資源價格與黃河水價

第九章 水資源市場、水權交易規(guī)則及水管理

第十章 中國水問題與水權制度

附錄一 寧夏中衛(wèi)縣黃河水權制度的調查報告

附錄二 山東省黃河水資源利用及水權制度的調查報告

附錄三 包頭鋼鐵(集團)公司引用黃河水的調查報告

小浪底壩址區(qū)原地應力測試

中國地震局地殼應力研究所 于1991年受水利部黃委設計院委托,為了弄清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左岸地下廠房部位的地應力狀態(tài),對T622和T628孔應用水壓致裂法進行了應力大小及方向的測定,并完成了部分孔段的常規(guī)壓水試驗。試驗取得了可靠的地應力參數、給出了不同深度三向主應力之間的關系及鉆孔測量段巖體的破裂壓力和抗張強度,為地下廠房設計和施工提供了重要資料。

小浪底庫壩區(qū)活動斷層穩(wěn)定性監(jiān)測與研究

小浪底庫區(qū)及其周邊地區(qū)的斷裂構造比較發(fā)育,在水庫蓄水影響范圍內的活動斷層有10條。這些斷層有些具備誘發(fā)地震條件,有些對樞紐工程體的穩(wěn)定有重要影響。中國地震局地殼應力研究所根據黃委設計院的設計要求,對庫區(qū)的塔底斷層和城崖地斷層、壩址區(qū)的石井河斷層(壩址處命名為F1斷層)及小南莊斷層(壩址處命名為F28斷層)共4條斷層實施跨斷層三維變形監(jiān)測,研究人工活動對這些斷層的活動性的影響以及這些斷層的活動對重要水工建筑物安全的影響,并探索斷層變形與誘發(fā)地震之間的關系。

小浪底水庫誘發(fā)地震研究

小浪底水庫屬于高壩、大庫容的大型水利水電工程,類比國內外同等規(guī)模、相似地質條件水庫蓄水后誘發(fā)地震情況,小浪底庫區(qū)多為可溶巖地區(qū),而且有幾條第四紀活動斷層與庫水接觸并具有庫水下滲條件,因此小浪底水庫蓄水后存在誘發(fā)地震的可能性。

小浪底誘發(fā)地震研究專題將由中國地震局地殼應力研究所與黃委設計院共同完成,該專題對小浪底水庫蓄水后誘發(fā)地震進行前期預測、發(fā)生最大地震的時間預測、地震發(fā)展趨勢和破壞性水庫誘發(fā)地震的可能性預測,研究誘發(fā)地震的類型、成因及誘發(fā) 條件,對誘發(fā)地震可能對大壩、重要水工建筑、庫區(qū)岸坡、庫區(qū)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穩(wěn)定與安全所造成的影響和災害進行評價,探索水庫誘發(fā)地震實用性預測預報方法,為水庫的安全運用提供科學依據。2100433B

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驗收組織與實施相關推薦
  • 相關百科
  • 相關知識
  • 相關專欄